发布时间:2023-03-13
2月9日,住建部官网发布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<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>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,提出:持续整治“体外循环”和“隐性审批”问题,严禁申报前增加预审、指定机构事先审查、线下预审线上补录等行为。不得通过“体外循环”审批、违规暂停审批计时或变通审批时限计算规则等方式“表面”压减审批时间。全面实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,2023年实现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全部县(区),消防设计审验全部纳入工程审批系统。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6材料一律免于提交,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。推进智能审批。建立完善BIM成果交付和技术审查标准,逐步实现计算机智能辅助审查。推进工程建设图纸设计、施工、变更、验收、档案移交全过程数字化管理,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“一张图”管理和协同应用。深化区域评估,区域评估成果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及时公开,供建设单位免费使用,明确根据区域评估简化单个项目相应审批手续的具体情形和规则。依托国土空间规划、相关专项规划明确规划条件,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,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。优化施工图联合审查机制,审查机构出具消防、人防、技防等技术审查报告后,相关审批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。
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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